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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与当代道德建设的关系

1998-05-08 来源:光明日报 肖雪慧 我有话说

在社会转型之际,人们正经历着一个价值震荡和众多人行为失范的阵痛。在探寻结束阵痛、重建社会规范的途径时,不少人把目光投向了传统。“传统文化与当代道德建设”这个近两年颇引人注目的论题,就是在这个背景下产生的。本文就这个题目谈两点意见。

一、以充分的理性精神审视传统文化

包括传统伦理道德在内的传统文化有着十分复杂的内容和性质。如何对待它,当抱有充分的理性精神,否则难免走入歧途。但在这个问题上,一些人又偏偏表现得那么缺乏理性精神,甚至在很大程度上被一种极为有害的非理性思潮支配。且不说在民间,花样百出的伪文化、假古迹泛滥成灾,一些年深日久的历史陈迹铸就的不良心理和卑劣积习恣意表现。单说学术界,在这原本最应具备理性精神的领域,也出现了非理性甚至反理性的现象。

学术界的非理性主要表现于两方面。一方面,基于实用立场,对以传统文化来解决当前面临的各种问题抱着不切实际的期盼。结果是既把过重的任务加诸于传统文化之上,又造致了一种急功近利、牵强附会、轻率而不严肃的学风。这在伦理学界尤为突出。例如,绞尽脑汁去发掘所谓“儒家经济伦理思想”,试图从古老传统中为当前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的经济活动寻根正名,似乎非得攀上儒家思想,搞市场经济才理直气壮,却不管这种攀连是多么的不着边际。又如,不加分析地褒扬专制皇权下的吏治和官德,以此为解决干部腐败献灵丹妙药,却既有意或无意地隐匿了封建吏治的本质和那个时代的官风中十分腐朽的一面,又回避了现今导致腐败的根本原因。

与这种根据需要来玩捏历史的实用态度形影相随的,是对传统文化过于浪漫的态度。尽管实用与浪漫看似对立,在非理性地对待传统上,却犹如一个钱币的两面,互为凭借和补充。有的学者有感于现代社会中人际关系面临的问题转而诉诸传统时,往往求助于“孝”的理想和规范。但在谈及“孝”时却缺乏应有的慎重和求实精神,给人们描绘出一幅在“孝”的观念支配下父慈子孝、尊老爱幼、其乐融融的历史田园诗景象。然而“孝”固然含有尊敬、瞻养老人、注重人的天然联系并维系和强化这种情感联系的一面,又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显然悖谬的内容,更有其作为宗法家族伦常关系和专制等级关系之核心规范而表达绝对父权、以身份论是非的荒诞性,以及将这绝对父权移植到君臣关系上“以孝事君”的专断性。这极为荒诞和专断的一面在历史上兑现为生活现实时,具有非常残酷的性质,而且常常充满了血腥。抛开这些原本就附着于“孝”之上的历史内容,以一种远距离审美的浪漫态度大而划之地侈谈中国“孝”的传统,不仅无助于当代道德建设,而且由于把历史真相湮没在浪漫主义幻想之中,在事实上对人们起到一种欺骗和误导作用。

作上述批评并非要否定传统。我国两千多年伦理文化的传承,这一事实提醒人们:新伦理文化的建构不是与传统不相干的工作。我们决不可以设想能抛弃传统伦理文化,在一片空地上去随心所欲地建造新伦理文化大厦。历史既不能回避也不能割断,倘若割断、回避历史,再好的设想也会由于缺乏根基而无法兑现。何况,任何人都不同程度地浸润于过去的历史传统之中,传统无时不在对当代人发生着作用,构成我们置身于其中的客观背景。更重要的,无论是我们追求的伦理精神的现代性还是社会其他方面的现代性,正如美国学者英格尔斯所指出的:“从历史发展上看,现代化倾向本身就是人类传统文明的健康的继续和延伸。”问题在于,这种健康的继续和延伸不能通过基于对传统的实用主义加浪漫主义态度来实现,而只能诉诸理性精神,在认真反思、清理、分析传统的基础上改造其中有价值的内容,使之实现适应现代社会的创造性转换。

以理性精神对待传统不仅意味着治学的诚实和严谨,还意味着把对传统文化的考察置于世界的大文化背景之下来进行。近代以来,随着各民族之间交往日益广泛和深入,不同文化的价值日益被人们所了解,多种文化模式并存,异质文化之间的沟通和理解成了文化发展的重要趋势。然而,文化作为人的生存方式的表现,无论不同文化之间有多大差异,比起那些使所有人都成为同类的一致性来说,差异是表层的。任何差异都不能掩盖人在特性和需求上的一致性以及所面临的基本生存问题的共通性。这些一致性或共通性构成了超越地域、文化、种族界限的人类共同的价值基础。这决定了任何一种文化传统的健康继续和延伸必须以认同和尊重人类基本价值和相应公理为前提,因而要求把对传统的考察置于世界文化背景之下,而不是脱离这个背景,脱离人类文明发展进程而孤立地进行。这种立足于本民族而又同时注目于全球的眼界和胸襟,不仅使我们在传统问题上免于裹挟着一股狭隘的民族主义情绪在自大和自悲之间游移,而且使我们得以真正发掘出传统中的优秀成分,得以在传统与现代文明之间找到结合点,将其改造成为国际文化共同体中不可缺少的构成因素。

二、寻求传统伦理文化与现代伦理文化的结合点

如果说传统文化的健康继续和延伸在方法上有赖于充分的理性精神,那么在内容上则应是对人道主义的继续和延伸,并在此基础上发扬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

人道主义起源于人对自己在世界上的地位和作用、对自己的本质以及人生意义和目的而进行的探索,发展于近代人追求幸福、追求个性发展、追求本质力量表现的运动流程之中。人道主义关注的问题无论是形而上的终极追寻还是世俗性的现实要求,都是人自身始终关注的,在任何时候都会拨动人的心弦。正因为如此,人道主义是人类历史上既源远流长又永远常新的价值原则。

作为形而上探寻的成果,人道主义一方面揭示出人与世界万物的关系是作为认识者、实践者、评价者的主体与作为认识、实践、评价之对象的客体的关系,揭示了人的主体地位。并据此在价值领域确立了“人是目的”这一根本原则。另一方面,人道主义揭示出常常被社会关系、被形形色色的群体所遮蔽的个人的独立价值。作为一种现实的要求,人道主义则比较完整地表达了人的各个层次的需要和利益,概括反映了人们共同追求的基本价值。这表现在它既肯定感性的人,又肯定理性的人;既正视人的肉体,又注重人的精神;它肯定人追求幸福的合理性,主张发展人的个性和能力,提高人的价值和尊严。它对蕴藏于人自身的潜力的揭示带来了人的自信,而从感性和理性两方面对人的本质的全面肯定则使人性得到舒展。

人道主义作为一种道德精神,它的“以人为目的”超越了分割人类的种种狭隘界限,以一种不计个人背景(包括种族、国界、职业、贡献等)的博大精神来确立人们彼此交往的原则,就是说,去掉一切标签,以人就是人的眼光看待人和处理彼此关系。它凝聚为一个无条件的道德指令:每个人在追求自己的幸福时必须尊重他人权利,不得有损于他人;它还内含着一个普遍的道德要求:人类共同体的任何人都不应对其他成员的命运漠不关心。

概言之,人道主义蕴含的具有恒常性的理想和普遍原则给社会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共同目标和统一尺度,它构成了人类文明的“公分母”;而它对个人价值的揭示、对个人精神觉醒的追求以及对人的主体精神的激发又使它成为近代精神的核心。在我国步向现代社会之际,发扬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精神,把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确立为当代伦理文化的价值核心,是我国伦理精神走向现代化的最关键一步,而且实现这一步在现实中也具有可行性。

因为,我国传统伦理文化的价值系统中尽管缺乏注重个体的精神,但有着关注人事甚于天命的世俗化特征,这一特征与人道主义肯定人对现实幸福的追求有相通之处。我国传统伦理文化最有价值之处或许是对人的精神、性灵的重视以及着眼于保持人的精神、提高人的性灵而对道德修养方法的探索,这些内容经过改造可以形成注重人的价值和精神表现、注重人自己把握自己的能力的人道特征。而我国传统伦理文化肯定人有与生俱来的道德资质,肯定这种资质经过每个人的内省可以发掘出来。给这种观念注入新的时代内容,可以转化为作为人道主义题中应有之义的对人的精神平等的肯定。即使直接服务于宗法等级关系的“孝”这样的理想和规范,亦含有尊重人类天然联系,要求人以尽人伦之责而区别于动物的内容,这使“孝”以颇具民族特性的方式蕴含着全人类因素,这一方面因素的价值恒久而普遍。几千年来,我们这个民族靠着上述种种因素维系了道德生活中较为健康的一面。

至于传统上对天人和谐的追求,其潜在的人道价值在当代更突显出来。事实上,人道主义不仅意味着发现人的特性、力量和潜能,还意味着对人的存在和处境的关注和探测。前者使人自信、自尊,后者使人清醒。人要保持在人作为人所必要的精神维度上,这两种意识都不可少。尤其19世纪以来,从人道主义特有的对人的存在和处境的探测意识中发展出一种洞悉人类困境的危机意识和作为主体的人对世界负有责任的意识,这种意识提醒人们在追求更大的发展时不断调整和校正自己的目标,遏制这个过程中可能对世界产生的种种负效应和可能出现的危险。正因为如此,在当代,当许多人还陶醉于人类借助科技发展而取得的种种巨大成就之时,一些深具人道精神的人已经在为人类面临的全球性生态危机、环境污染而大声疾呼了。80年代初提出的“可持续发展观”和在西方兴起的绿色运动就是这种精神的典型表现。而在人类生存环境面临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的挑战之际,我国几千年一以贯之的天人和谐、道法自然的思想也焕发出了新的生命力。

总之,由于我国传统伦理文化与人道主义存在不少相通契合之处,以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为价值核心和连接传统与现代文明的结合点,有利于保持和改造我国传统伦理文化中有价值的内容,有利于继续保持民族文化的认同,使新伦理文化能够既纳入世界文明主流之中而具有普遍性品格的同时,又保持自己的民族特性而在世界文化中具有无可替代的独特价值。这种在尊重普遍性的前提下保持的特殊性,或许是传统文化在现时代能够具有的最好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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